• 碎碎念

    Nov 4, 2009

    我的滴水观音,长势可喜

    1、大学快结束时,我突然喜欢上吃西区食堂的芹菜猪肉饺子。那个卖饺子的摊位是偶然发现的,我以前对芹菜并不是很感冒,可没想到食堂却做得非常好吃。饺子做出来后,透过煮的透明的皮都能看到馅里嫩嫩的绿色,盛在热腾腾的汤碗里,看着非常有食欲。学生时代没有很多钱,所以我每次都点的是3块钱,15个左右的样子,只能吃到8成饱,但是满足感却是百分百的。当时我想过,如果点到5块钱吃得会不会更满足呢?呵呵,但我始终都没点到过5块钱,而且不久后就毕业了,再也没有机会吃过。现在自己拿了工资,点餐动不动就是十几二十,但少有吃到让人记忆深刻的食物。现在再想想那时念过的问题,5块钱的饺子不见得会比3块的更好吃,每次留下的那两成遗憾,才能成就下次再去惠顾的期待和理由,也许只有在条件艰苦时许下的愿望和得到的满足才会倍感珍贵吧。若什么东西都能信手拈来,我们除了感觉舒坦外,还有什么额外的追求和梦想呢?这芹菜猪肉饺是只属于我的记忆,也许它也被许多其他的人吃过,但他们觉得记忆中的味道怎样呢?不得而知啦。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记忆偏好,但也只能和他的生活轨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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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豆瓣读到友邻推荐的《26岁时你在干什么?》

    1,邓小平26岁时。领导百色起义。创建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第八军。
    2,毛泽东26岁时。在湖南创建共产主义组织,并参加革命。
    3,周恩来26岁时,巴黎回国归来。在黄埔军校任政治部主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政治部主任。
    4,蒋介石26岁时,在参加二次革命。并加入中华革命党。
    5,曹操26岁时。担任洛阳北部尉,相当于北京市副公安局局长。
    6,周瑜26岁时,已经当任建威中郎将。地方高级将领。
    7,诸葛亮26岁时,被刘备三顾茅庐,出山从政。
    8,美国总统林肯26岁时,已经通过自学成为律师,并被选为州议员。
    9,奥巴马26岁时,在哈佛大学的法学院读博士。
    10;胡锦涛26岁时,在水电部刘家峡工程局房建队劳动。
    11; 温家宝26岁时,在甘肃省地质局地质力学队当技术员。
    12 ; 周杰伦26岁时,已经凭《七里香》红遍大江南北。并在同年拍了《头文字D》
    13; 王石26岁时,在兰州铁道学院读本科。
    14;潘石屹26岁时。去海南开办了自己的房地产企业。在海南的房地产泡沫中大赚一笔。
    15;柳传志26岁时,在广东珠海白藤农场劳动锻炼,并于同年进入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
    16;成龙26岁时,已经拍了N多电影。并于2年后成功进入好莱坞市场。
    17;李鸿章26岁时,已经考中二甲第十三名进士,相当于全国第26名。并写下了“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的名句。
    18;曾国藩26岁时,在不断考公务员,不过运气很差,科举屡次不中。2年后中进士。
    19;胡雪岩26岁时,在小钱庄当伙计。10年后,终于开了自己的银行-阜康钱庄。
    20;盛宣怀26岁时,通过招聘进入李鸿章手下当幕府。3年后开办轮船招商局,成为洋务运动的核心人物。
    21;李白26岁时,通过倒插门,娶了前宰相许围师的孙女,并生下一男一女。
    22;杜甫26岁时,不无正业,在全国巡回旅游。史书记载“客吴越、齐赵间”。后有“举进士不中第,困长安”。考公务员也没考上。工作也不好找。后来被皇帝发现了。才有好日子过了。
    23;唐伯虎26岁时,在家里发奋读书。三年后省公务员考试得第一名。即中“解元”
    24;巴菲特26岁时,成立了巴菲特聯合有限公司,他仅仅出资100美元,而其他7位合伙人则出资105000美元。他狂妄的说:要在30岁之前成为百万富翁,否则就从奥马哈最高的建筑上跳下去。事实证明,他确实做到了。
    25;格林斯潘26岁时,已经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这一年他结婚了。估计还没有找到正式工作。不过2年后他加入汤森公司,不到5年,就拥有该公司一半股权,并出任总裁。
    26;索罗斯26岁时,带着他的全部积蓄5000美元,在纽约当了一名套利交易员。17年后,他创立的量子基金。
    27;马克思26岁时,马克思会见了恩格斯。并完成了《哲学经济学手稿》,1年后被法国政府驱逐出境。
    28;恩格斯26岁时,和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创建共产主义通迅委员会,1年后发表著名的《共产主义宣言》
    29;列宁26岁时,在彼得堡创立了彼得堡工人解放协会,年底被捕入狱。并被流放到西伯利亚。
    30;斯大林26岁时,参加革命活动而被捕7次,多次被流放和监禁,所以他不是在革命就是在坐牢。斯大林的意思叫做“铁人”,果然名不虚传。
    31;普京26岁时,在苏联的克格勃当特工。从事神秘的对外情报局工作。
    32;叶挺26岁时,在孙中山陆海军大元帅府警卫团第二营营长。
    33;彭德怀26岁时,在湘军当任连长或营长。
    34;萨科奇26岁时,在当律师(已经取得硕士学位,那么年轻?),2年后当选讷伊市市长。
    35;克林顿26岁时,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4年后出任阿肯色州司法部长。
    36;布什26岁时,在得克萨斯国民警卫队空军担任战斗机飞行员。
    37;尼克松26岁时,在加利福尼亚州惠特尔当律师。
    38;关羽26岁时,应该在卖红枣。
    39;朱元璋26岁时,参加红巾军起义。并成为该军事力量的实际领导人。
    40;成吉思汗26岁时,在为统一草原而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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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后我第一反应是:

    《七里香》.... 原来《七里香》那么红的时候,周杰伦都像我现在这么大啦,那《范特西》红的时候,周杰伦还比我现在小呢,真牛~

    再往后看有个网友回复笑到了我:

    “关羽26岁时,应该在卖红枣。

    在这麽多华丽丽的牛人中,多亏有卖枣的关羽哥激励着我……”

    哈哈,看到这个回复乐了半天。

    还有一个网友说 “27岁前应该要走完中国”

    不得而知他是用怎样的方法走完的,总之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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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我也把这句话当座右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想走,尽可能走得更远,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看生活的这个星球。带着一个相机,把世界拍到镜头里,老了后坐在窗边,慢慢翻看着,回忆。

    很多人都这么想过吧,大家都是俗人,我也是俗人中最普通的一个。是因为自己做不到才会去想的俗人。如果看到有人在实践自己的梦想,会看到和我一样的很多人上去问,你是怎么做到的?不用上班吗?经费哪里来呢?

    每个人都不同,即使有同一个目标,又哪里是可以完全复制他的路呢?

    很多人都会比,和比自己强的人比,看自己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比他差了多少。其实我觉得,不能看到了那个点的时候,你比他少多少,不如看看之前的所有时间的总和,你满足感的饱和度。如果自己觉得自己的生活足够好,那么即使这个年龄点剩下的储备比别人差很多,也不会有很大的失落。日子是一天天过过来的,把每天都愉快地度过了,还有什么特别遗憾的呢?不能和上述的牛人比了,我们成为大人物的可能性也基本为零了,就拿一个俗人来说,也许暂时不能去自己梦想的地方,也许总是存不够钱,那就在意志和精神上充实自己吧,先把每一天过好再说。我相信通过努力,一些小小的愿望是会慢慢实现的,只要不太好高骛远,那么在这之前,我只要尽力做好眼前的每件事就行了,不要等到几个月,或一两年后才因现在没做而忏悔。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吗,当你觉得晚的时候,正好是最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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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日子

    Oct 27, 2009

    我很后知后觉的才知道明年是不宜结婚的。

    真佩服我们的祖先,据说是从清朝传下来的,农历无春称为寡妇年。

    唉~怨念,这个东西,大家都说,信则有,不信则无。可是既然知道了,心里总归不舒服。

    题外话一下,说到选择婚期,黄道吉日,这个我不是很懂,我只是无意间发现我的生日是个不错的日子。

    11.29

    11,两个人。(或要要)

    29,爱久。

    对吧~?嘿,小得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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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

    Oct 27, 2009

    10月天气一直晴好,不出去溜达溜达实在太可惜了,于是有天和小M越好了周末去西湖玩。

    这是我第二次来西湖。今天的安排是上午去灵隐,下午去西湖发呆。

    摘自介绍:

    灵隐,中国佛教著名寺院,寺在飞来峰与北高峰之间灵隐山麓中,两峰挟峙,林木耸秀,深山古寺,云烟万状,是一处古朴幽静、景色宜人的游览胜地,也是江南著名古刹之一。

     

    灵隐寺内 雕刻在石壁上的佛像 据说在五代至宋、元年间造像330余尊。相机只略记一二。

    佛顶尊胜 据说是最大的一尊

    在佛像群下清澈的水池中 发现小龟

    佛门圣地 路边小花

     

    西湖边草地 二傻手势来一个

    夕阳 雷峰塔

    那天下午,租了辆脚踏车绕西湖慢慢骑着,很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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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真是人杰地灵的好地方。一番感叹,差点不想回上海。

    清早出门,微风轻拂心情愉快。晚上披星戴月归来。想到白天的确就在秀美的杭州,晚上又回到上海家中,原来一日游的感觉挺奇妙的。

    回去的路上跟小M的对话

    我:你觉得我家后花园怎么样啊?

    M:挺不错的啊

    我:哦,那以后您空了,欢迎常来我家后花园坐坐啊~

    M:(BS的眼神)“得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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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暗恋

    Oct 15, 2009

    以前日记中的图片不知道怎么都显示不出来了,索性都删掉,博客里只剩下了纯一色的文字。

    边删就边看到以前写的东西,突然想起了好多事情。

    第一篇博客是2006年8月写的,我还记得我那个时候的样子。那会是大三的暑假,我正在暗恋一个男孩,其实整个大学就暗恋了他一个人。我们是大一的时候在学校BBS上认识。他写了篇文字干净得很的小说,银色月光的背景。现在想想,和《幻城》的风格挺类似的。而我那时的年龄正是不会讨厌《幻城》的年龄,反而像“樱”或“井”之类的字眼是很能博得好感的。他的文字特别纯净,感情也真切,大意是和高中喜欢的女生分隔两地的痛苦和思念。我当时就觉得他是个极富童话个性的小男孩。我也常在BBS上发文章,后来一来二去熟了,经常去踩对方的更新,慢慢就加了QQ。他讲话很无厘头,比如我打笑的时候喜欢说:“西西”,因为输入法直接出来是这个,我也懒得去换“嘻嘻”,他每次看到就说:“东东”,感觉就很像“咚咚”,呵呵,那个时候就觉得这个人有点逗。时间长了,我就叫他东东了。熟了后他给我看照片,果然是个挺帅气的男孩,而且气质也的确有点童话的色彩,就是那种简单干净的小男孩。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就觉得看这个人的照片也难怪他会写出那样的文章这种感觉。奇怪的是我们大一的聊天没持续过两个星期,或许是因为大家在BBS上发的文章越来越少的原因,缺少了共同话题,时间长了,彼此成了对方QQ上头像常看到却不再说话的人。但这简短却有趣的聊天经历,我还是记忆深刻。

    再次有密切的接触已经是一年后的夏天。新生军训,我已是大二的学生。从大一下开始我就迷上了打篮球,几乎一有空都会约朋友晚上去打。而新生军训那晚的篮球对我来讲是印象最深的一次。不仅是因为它让我和东东有了再次的联系,更因为这是我大学唯一一次因为打球而脚腕骨折,呵呵。那天我和鸽子照例去打篮球,不想操场被军训的新生占去很多,我们无奈选了一个较偏僻的篮筐玩。当时他们正在训练期间休息,小毛孩们看到有女生过来打球,就起哄,还有人吹口哨啥的,我心里就想:一群小P孩~吹啥子吹~ 说来也怪,平时上篮都没什么事情的,就那晚上篮落地时把脚扭到了。不会是心里骂他们被诅咒了吧。- -!当时呢也不觉得很疼,还能走路,继续打了会儿,觉得还是不行,就回寝室看脚伤去了。回去一看吓一跳,额~ 脚腕都肿了,那叫个疼啊。鸽子给我红花油什么的狂抹,不过并不是很见效,这次脚伤持续了一个多月才好,这是后话了。而就是在受伤那晚呢,我上QQ把签名改了:“脚伤,短期内不篮球”。

    滴滴滴,东东的头像亮了

    “你今晚也去篮球场了?”

    “是啊”

    “哦,好多小孩在军训呢,你把脚扭了?”

    “恩”

    “哦,我刚才也在打篮球”

    呵呵,说来也怪,也许就是这句话,把快一年都没讲过话的两个人距离拉近了。我不由得产生一种亲切感,难道那个童话般的小男孩也会去打球?曾经的网友刚就在自己身边,这种感觉挺亲切的。

    后来的事情我就不大记得了,因为接下来的每天我们几乎都在聊天,我不记得那段时间具体都聊了些什么,但我始终记得,我们的友谊是怎么开始的。

    我就问他,和你小说中的女主角怎么样了,他怎么回答的我现在也忘了,但我对他的情愫却是一点点的多起来。我就纳闷了,怎么大一一点事都没有,大二一联系就有了呢?难道就因为大家那天都在一个场打球却没认出彼此的亲切感么?还是这种童话的气质有点吸引我?说不清楚。感情这个东西,要能说的清楚,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每天对天自问了。反正这段感情,在我身上发生了。

    这一个月里,感情是一天一天在增加,下线的速度是一天比一天晚,甚至我记得有天快凌晨三点多才睡,是互相帮着改文章还是什么之类的。我以为他对我也会是有好感的,即便没有,也应该把我当作非常知己的朋友了,不然,他早睡了去吧~:)

    一个多月后,我脚好了,那时候心里已经蛮喜欢他了,就想约他出来打篮球。我想见他。不过,我害羞得说不出口。鸽子知道过程的这一切。我到现在还记得拿着手机的手有点儿抖,心狂跳的厉害,写好了,没发,扔在一边,等心跳平静了,拿起手机来看了半宿,还是不敢发,哈哈。那次我从一大早就开始纠结,我快纠结死了。我从寝室的床上纠结到课堂纠结到食堂...可怜的手机在我手里发也不是不发也不是。我特清楚的记得那天是听力课,我戴着耳机听课,可手里还在纠结地摆弄着手机,鸽子终于受不了了,夺过我的手机按了发送键,末了扔给我,附上一个白眼:“哎呀~不就是打个球吗”我一直到今天都特清楚的记得那个白眼,哈哈。当时我特急,吼了这个鲁莽的妞一下,不过几秒钟过后,我的手就不抖了,心跳也减速了,是啊,不就是打个球么,又不是去赴刑。勇敢的鸽子我爱你,当时你真救了我一命,不然我怀疑最后我会不会抽搐而死...

    发完后,我俩都盯着那个手机,确切的说是我吧,那妞爱学习,很快又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了,我就等着它亮呢。5分钟不到,手机亮了,我还不争气地小抖了一下,按下去,具体怎么回复的不记得了,不过是用他一贯爱贫的风格答应了。那天我很开心,心情就像晴朗的日子里一碧如洗的天空,这词真好,喜庆又通透,就是那么个感觉~!

    晚上他来了,比我们到的晚。我跟鸽子边打边开玩笑,打趣着马上要过来的他,我表面轻松,心却还是揪着的,不时地抖一抖,可疼了。他来了,远远的。步伐不是那么阳光矫健,个子高高的,穿着白色T恤,手上还拿着刚买的三瓶绿茶。等他走近了,我就不抖了,所有的紧张终于过去了。见了面,有点不好意思,怎么打的招呼呢?呵呵,我都不记得了,或许没打招呼,反正我们有篮球,一个绝好的掩饰尴尬不自然的好东西。也许那天我们的确就是“嗨”了一下就开始玩球了,就跟平时每天晚上的篮球一样。不就是打个球嘛,看来我之前真是白抖了~!  忘了说了,他的脸,很俊俏,可是气质却不是照片中那样阳光的,童话的,相反,有点颓颓的,可能和他那有点拖沓的步伐有关。这让我有点儿失望。他不是最擅长写月光嘛,那么能写白马气质文章的人,却不是标准的白马王子呢~ 那天我们没打太久,后来就坐下来喝喝茶,看看夜空聊聊天,然后就各回寝室了。

    说实话,回去后,对他的热情有点消退,可能是我之前把他幻想的太好,以至于接受不了有点颓颓的落差。但,这种遗憾很快就被打破了。因为我们还是会每天在网上聊天,会每晚睡前发消息,有时候是我,有时候是他。于是,那点失望很快就被我抛在脑后了,我又开始了对他一如既往的喜欢,并随着有了实际的接触后更加热烈。用现在的眼光来看,那时候是暧昧的相当的可以了。我知道他很喜欢周杰伦,喜欢和朋友组三人地带打篮球,收集易拉环,去新浪看在线小说,等等。这些爱好看上去很平常,但那时候看在我的眼里,却在心里默默地留下了很重的分量。我开始还以为他会来表白呢,可是他没有,只是聊天,继续和我一起打篮球,变天了也会嘱咐我一下什么的,生日的时候送了我一颗红色的石头吊坠,不过像是从身上取下的那种,我一直没问这颗石头的具体来历。因为我们虽然无所不谈,但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在跟我保持刻意的神秘感。而我也不会冒昧的打破这种神秘。现在的我如果遇见那时的他,一定能看穿他是有点爱装的,暧昧的。换现在的我一定挺讨厌这样的男生了。可那时的我很迷恋呢,那刻意的神秘感在我这就变成了真正的神秘,无辜的骗取纯情小女生对其的热爱。我想,他心里肯定还是有喜欢的人,不然为什么不能开始呢?这样的关系一直持续了很久,直到大二念完升入大三。直到我开始写博客的2006年。我想我06年开始写博,一定是和他有关,人只有最郁闷的时候,才想倾吐吧。

    圣诞节来了,学校很多女生都会给喜欢的男生织围巾。我这笨手笨脚的人也加入了这行列。我用纯白和天蓝的两种颜色给他织了一条围巾,觉得这种干净的颜色会很适合他。恰逢那时候JAY的新专辑上市,我应景地边听《发如雪》边织,整整听了一天,也织了一天。那天虽然也是深秋,阳光却出奇的好,于是现在一听到这首歌都还能想起那时候的阳光,编织的甜蜜。我把围巾装在自己包装的盒子里,盒子外面还贴了一张自然也的色色照,署名:“东东可不能像自然也这么色哦!”现在想想,有够傻的~ 我干嘛干涉人家不能色啊,人家色不色我也不知道啊~ 纯粹只是因为他喜欢火影,我顺便贴了,自己也真是单纯~ 那时候我隐约还想过,送了围巾,再怎样也知道我的心意,再装傻,就不理你了。

    他还是没有说出那句:“做我女朋友吧”之类的话。而且我觉得他永远都不会说了,也许是他心里还是在喜欢小说里的那个女主角呢?我只知道他们大学异地,但其他的我都没问过。我想我和他也许真的没什么可能了吧。但我又想过,这样反而是最好的,因为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暗恋的生活,只要每天都还能跟他贫,就很开心了,真成了男女朋友,会有多不自然呢。而我也没有很争气地不理他。我做不到。

    转眼到了大三寒假,他要坐火车回家。想着这么长时间见不到,就想送给他一个礼物。第二天一大早去火车站,得知他已经在里面检票了,我以为这次送别怕是见不到了。我短信他说我在外面,他说等等,然后不到一分钟就从检票厅跑了出来,脸上带着阳光的笑容。那一刻我到现在还记得。有点微冷的寒冬清晨,一个干净好看的笑容冲着我过来。我从包里摸出一个毛茸茸的小狗玩具给他,说:“寒假礼物”。他也在身上到处翻,最后脱下两个手环给我,皮革质的,说:“这两个东东我戴了很久了,回赠的礼物~”。说完又笑了笑,然后挥挥手跑进了检票厅。不到三分钟的见面,却几乎带给了我一寒假的好心情。

    始终记得那年的除夕夜,他发给了我两张烟花的彩信,一张是在夜空中绽放开,很好看。后来又发给我一张打篮球的照片,戴着一顶很酷的黑色nike帽。再后来,他好像就失踪了。手机开始打都是无人接听状态,再后来就是关机。我那时候很害怕,以为他出了什么意外,一直持续了快两个星期的关机状态,而我那时候已经担心到他也许有五成的几率出事了,因为我觉得除了出事没有别的可以解释一个每天联系的人突然失踪,我实在是非常害怕,却又没有什么另外可以联系他的办法。那两个星期我就一直坐立不安,神经质的时刻关注手机。就在一个下午,收到一条不经意的短信:“我去神农架当小雪人了,从一座山飘到另一座山。”我收到后,又愤怒又好笑。那次的气胜过了笑,我认为这个玩笑有点大。你完全可以去前告诉我,因为我们每天都会联系,突然失踪他一定知道我会担心。可能性有两种:1,忘了告诉我,那这只能说明我对他不重要。 2,故意不告诉我,保持神秘感。这种情况让我觉得非常没意思,而这种愤怒也彻底地击垮了我对他的感情。就好像自己的担心在人家那里一点分量也没有似的。我已经玩这种神秘感的游戏玩够了。而他在我心中的地位,特质,神秘感,突然一下就烟消云散了。

    于是,寒假本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开始,而在寒假快结束时,我却不知不觉结束了自己对他的单恋。

    感情,真是解释不清楚。有的时候是愈抑愈扬,而不知道哪天抑过了,就没了,再也没了。

    我不再每天和他联系,慢慢的越来越少,再慢慢的,几乎就回到了我们大一的那种状态。而我大四的生活也过的非常充实,一群新的篮球玩伴,那些男生也成了现在一直在联系的好朋友。一帮人的友谊,比两个人的来的丰富和洒脱。大家经常一起打球,喝酒吃肉,偶尔太High就通宵唱歌,风风火火又堕堕落落地逼近了自己大学生活的尾声。说实话,有的时候我甚至几个月都想不起他,我甚至很奇怪自己曾经怎么就会那么喜欢他呢?曾经那样重到压得自己都喘不过气来的爱恋怎么一下就消失殆尽了呢。能不能用星座来解释下,射手的孩子大大咧咧,爱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终于到了大学的尾声,校园里的学生已经在一群群吃散伙饭了。我和东东也约好了吃散伙饭,而在那之前我们已经挺久没联系了。想到要见他,而且可能是最后一次见,心里还是很触动的,不过我已经不会像第一次那样抖了。(^ ^好好笑)。顺便说一句,07年7月的时候我已经有了男友,而且是促成我后来会来上海的男友,虽然我刚来上海后,我们就分手了,但那时候,正是在和他的热恋中。所以这样的情况下,我以为,见东东不会给我带来特别大的伤感。我们去一家餐馆,我老样子还是点鱼香茄子,他点了虾仁,用蛋白滑出来的,雪白,味道也很好,还有什么菜就忘了,只记得这两个。吃的时候我们话不是很多,有点小尴尬,导致最后菜还没吃多少,就差不多想走了。他结账出来后问我,要不要去打台球,我想闲着也是闲着,就跟他去打了,他打的很好,还是那么喜欢耍帅,我也能偶尔打进去几个,打台球看起来还是比吃饭的气氛好多了,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因为有了篮球才会不尴尬呢。

    再后来,就很平常地say拜拜,各自回去了,我还是没什么伤感。虽然想到以后也许再也见不到了,也没什么,毕竟,我对他的爱已经过去了。

    那天晚上回到家,随便看看书,玩了下什么的,就和男友发短信说睡了。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睡不着,就只好找MP3过来听。MP3里有很多JAY的歌,或许是喜欢他的时候放在里面的,也没拿出去过。听着听着,我就开始伤感了,我脑海中他的形象越来越明显,我很久没这么想过他了。我甚至听到哪首歌就能记起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听过讨论过,哪首歌我在他博客里听过,很多回忆飞似地向我扑过来,想起大一愣头青的时候BBS上互相支持,想起第一次约他的脸红心跳,想起我们那段亲密日子里彼此聊天问候的点点滴滴,想到夜里偶尔有点暧昧得逼近挑明边缘的短信,想起互送的礼物,想起那个寒冷的清晨他阳光的笑容...我终于把过去那些深深喜欢过他的回忆完全复苏过来,音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到了《发如雪》,我开始哭,和他关系好的时候我都没这么哭过,那是放开声用尽力气地哭,仿佛要把大学所有的期待和遗憾哭掉,哭我什么都没开始就这样结束了,哭我这样的喜欢却一无所有。贯穿整个大学的喜欢结束了,大学也结束了,生活却刚开始。我的哭,是就着他,对大学做一个告别,毕竟我的大学,他是我一根回忆的主线。哭累了,心腾空了,人也安静地睡去,一切都是那么平静,明天又是一个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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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现在在苏州,离我很近,可我们再也没约着见过。有一种人,只能是在记忆里。

    我也没再想过他,哪怕都在线上,也是心如止水。

    我很早就想写他,写我懂事后最深刻也最纯真的暗恋,那是大学的我,还会心跳,会脸红,会羞涩,会快乐,会失落,会期待很多,会不顾一切地去做认为值得的事情,哪怕毫无结果。我只是写出来,写出来,写完了也许我都不会再去看。就像那次哭累了腾空一样,不然我就会一直记着也许要写写他,反而不能告别。

    其实不是一无所获,或许有人觉得我这样很不值,但他的确给我带来了很多回忆和快乐。和我现在所能看到的理解的,那时的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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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Andy如果看到了,也不会生气的,因为你最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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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啃名著

    Oct 13, 2009

    说来真汗颜,除了英文版的《绿野仙踪》外,整个大学时代我就没有完完整整啃过一本英文原著。每次都是想执行时,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坚持下去。那天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大家辜鸿铭的九国语言学习经验,最后段引用他的评价说:“今人读英文十年,开目仅能阅报,伸纸仅能修函,皆由幼年读一猫一狗之式教科书,是以终其身只有小成。”

    顿时心里惭愧不已,这不就是说我这种人么。。。虽然我早就意识到潜心修习的重要性,但自身的那股浮躁气往往不能完全压制住而给占了上风。自己也不想有什么大成,但也已深知竹篮打水半吊子的学习是行不通的。于是痛下狠心,这次一定要啃下来。

    去年读过何兆武先生的《上学记》。他在书里推荐初读原著的学生选择《格列佛游记》。因为句式地道,行文也不过于复杂,而且词汇丰富,如果能耐心读完,一定收获颇丰的。于是看完《上学记》后我就屁颠颠买回了原版的《格列佛游记》。中间有段时间很勤奋的念,可迫于新鲜词汇有点儿密集,读到快60页的时候因热情消散浮躁渐增而搁浅了。今年9月底重新开始看这本书,撇掉去年看过的残缺记忆,决定从从第一页开始精读,今天已经读到85页了,由于沉下了心来,先整体把前100页的生词攻克了下,再开始读。于是不仅没有了去年遇到生词的痛苦,反而倍获点点滴滴积累的成就感。感觉阅读速度也越来越快了。

    加油,85/596页,争取在今年生日前读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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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

    Oct 12, 2009

    十一过的十分惬意。

    9月29号GG从长春出差回上海,30号被我拽回家见家长。他笑言自己是和随身带的东北特产们长途跋涉,两日内先长春飞上海再火车去武汉,而刚到家就被蹲点多时的爸妈叔叔热情拉住灌酒,爸妈做了满桌的好菜,我思念已久家的味道。我吃醉了,他也醉了,不过人家是喝的 ^^

    每次回家,我都更深一次的感到对武汉的那份感情。是平时不说的不炫耀的可一回到那个地方却被强烈地激发出来的感情。的确没啥好炫耀的,在汉口站下车时,我们俩和豆豆三人愣是找公车站就找了一个小时,想到家里人在等我吃饭我就急哭了,我哭我爱它它却还是这么乱糟糟不争气地迎接我。豆豆说本来她也想发飙的,看我先发她就憋回去了,GG倒是悠然自得,边感叹这个车站好乱啊边往嘴里塞我跟一个面善的老大妈买的其实没有什么肉馅的小笼包。

    好不容易找到536车站,开过夜色中的长江大桥,40分钟后我们顺利到家了,却苦了豆豆在我家门口拦Taxi拦了一个小时才到家。(本来以为没问题我们就先走了,哪知那天Taxi特别少,苦了豆豆了,现在想起来还很内疚)。

    接下来就是第一段提到的醉人的夜晚,我们到家了,我们大快朵颐,想到我们接下来还有八天的时间可以不想工作而只用专心的和家人呆在一起,就不禁被一阵幸福的感情淹没。

    十一我们全家回去看姥姥,开车经过东湖时,他嘴张的老大:哇,好大好漂亮的湖。那当然。我心里哼哼的想。我自认为东湖的景色是美不胜收的,广阔的湖面,秀气的竹林,还有车道旁两排安静的堤柳,它的大气,天然,以及默默无闻的遗憾,都使我一如既往的爱着它。

    到了外婆家,所有亲戚齐聚一堂,我可爱的下一代侄子侄女们满地滚爬,其乐融融地带他认七大姑八大姨,看阅兵式,我喜欢逗我那高寿却慈祥的外婆。外婆听力和说话已不如从前那么流畅,但心里还是非常明朗的老人。我指着GG问外婆你知道他是谁不,外婆笑着眯眯眼,想尽全力却又只能小声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列~说完又咯咯地笑了。我最挚爱的四位老人,只有外婆看到了我带回家的男朋友。我不是没有遗憾。只有外婆看到了,笑了,我才能觉得幸福。

    接下来的几天,大部分还是走亲戚。有亲戚请我们吃饭的,有爸妈请亲戚们来家里打牌吃肉过中秋的。很奇怪我从前青春期很不屑的甚至觉得有点繁琐的亲戚见面活动,此刻却倍感亲切,甚至希望时间过得慢点,再慢点,永远都不要到8号那天就好。^ ^或许正是离家多日,物依稀为贵弥补了这种过去因旷日弥久而产生的厌倦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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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号那天离开武汉去孝感,参加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小米的婚礼。

    鸽子也会回去,和鸽子之间的感情就是几年不见面突然一见呢还像是昨天才一起吃过饭的那种。鸽子,小米,我,大学时永远的三人帮。鸽子是我们中成绩最好也最有个性的小孩,我和小米比较懒,但小米又比我小女人。俺除了喜欢做做白日梦,打打小游戏,拍拍小篮球外,大学时代毫无建树,连个正儿八经刻骨铭心的恋爱都没有,要么就是擦边球,恨那。

    言归正传,小米的新郎小秤砣,是高中起就青梅竹马,大学异地四年,毕业两年后修成正果的那种。很赞吧。又不禁想起我,估计我是小米,八成就被我老妈在高中时代就掐死爱情小幼苗儿了。他们的婚礼有一个环节很特别。小米穿着白纱手捧花球站在白色的帘幕里。开场后小秤砣一边从红毯的一端慢慢唱着《爱,很简单》,一边往红毯另一端的帘幕走。“忘了是怎么开始,也许就是对你,有一种感觉......”我和鸽子站在红毯旁,看着他激动地脸红了唱过来时,我也感动得脸红了 歌声停止了,人也走到了帘幕前。帘幕掀开,小称砣跪下了:“老婆,嫁给我把~!”全场掌声!小米笑的哦,俩人幸福的拥抱在一起。真是浪漫死了。 

    那一刻我想的是:情侣们,不管你们吵过多少次嘴,不管中间是从激情到平淡再到成家过程的繁琐,不管现实有没有这么多浪漫感动,不管怎样,事实是我爱你,你也爱着我,我们永远是彼此的唯一,这样就已足够。

    祝福我最好的朋友小米,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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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两天见了宝宝,和她一起去挑给翠翠的结婚礼物。哈,十一我的两位大学朋友都结婚了。翠翠远嫁广东,婚纱照很漂亮,巴厘岛的蜜月照片我也看过了,很甜蜜的新人最后我们挑了床紫色三件套,署上寝室大名303&626 Forever:)虽然没能参加婚礼,但在这里也一并在这里祝翠翠幸福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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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号晚上乘z25,清晨到达上海,开始我马不停蹄的工作生活。我美好的假期,用我这流水账般的语言给你作个纪念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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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晚看了《非常完美》,我给了四颗星星。

         其实,这样有点儿老套,有点儿小夸张,又带点儿拷贝好莱坞轻喜剧的情节和画面,也难怪给三颗星的人会居多。但对我来说,那多出的一颗星星,就多在超过我预想的动画和视觉效果,苏菲同学扮嫩讨巧又较养眼的转型。以及对我有点点触动的一句台词。

         也就只有一句话,就是王姬妈妈最后来看苏菲时说:“傻孩子...每个人他爱了,就都会受伤的啊。”

         那就是说,即使不是失恋,即使是好的死去活来的爱,也会受伤的吧。打动我的其实就是这句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话。

         电影里杰夫在准备和苏菲步入婚姻殿堂前劈腿儿了。这种夸张的情结,生活中总归不会常见的。想想两个人好到要结婚了一方还能突然变心,这也太不靠谱了。当然,电影并没有交待杰夫和苏菲之前的恋情是怎样的。如果一直是苏菲爱杰夫更多或杰夫并不是十分主动情愿的想结婚,这第二种情况还能说的过去。总之呢,杰夫还是头脑一时发热和王晶晶(和苏菲这洋气名字形成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同学好上了。作为被抛弃的一方,苏菲在短暂的自暴自弃后振作起来,她设计了种种令人捧腹的计划赢回自己的男友,却在这过程中阴差阳错的认识了文气的摄影师常瑞,她误以为常瑞是晶晶前男友,出于惺惺相惜之情就拉拢他过来一起帮忙参与自己的计划。俩在这计划中配合越来越默契,擦出爱火,以致最后计划成功杰夫回归的时候,苏菲看清了自己的内心最终选择了常瑞。

          影片到苏菲和常瑞再次邂逅这就完美的静止了,可谓"非常完美"。但,这就是两个人能一起走到最后的人生吗?想来,还是打动我的王姬妈妈的话比较靠谱:“每个人他爱了,就都会受伤。”谁也不能预见苏菲和常瑞以后将要遇到什么,能否一起克服什么,不是么?

         说起来,这部我给了四颗星的影片,不靠谱的地方也还有。比如角色设计上。电影明显是把苏菲这个形象打造得非常立体又讨巧,她漂亮,有才华,在她这连报复的心计也能被忽略作可爱的单纯。借用常瑞的话说:“哪怕跟你报复时做那些无聊的事,我都觉得你很可爱。”对啊,这就是爱了,刚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一叶障目,缺点变成优点,优点变成优点中的优点。那颗欢喜的心儿是无限快速的膨胀啊。难怪会有恋爱三月之说,就是说那前三个月的甜蜜是日后俩人无论多么要好也无法取代的,新鲜的力量就是这么的强大。相比之下,其它的角色就都是一片片儿的平面了。陆小夕和李莉这两枚苏菲的死党,一个是时尚泛滥的交际花,一个是守着大款老公其它却一无所有的女子。主要人物杰夫的性格基本没刻画,只知劈腿且原因不详,王晶晶就是心狠手辣又痴情城府的小三,常瑞相对好点,至少是细心和用心的。这样整体的性格单一化是娱乐商业片不可避免的败笔呢,还是为了衬托苏菲,不得而知。我看的时候没想那么多,只把每个角色想成影片影射他们代表的那类人,这样也似乎更能说服自己来忽略电影的缺憾。

          想来,其它的缺陷都能忽略,但有一条却无法说服自己。电影始终没交代清楚杰夫为什么会和苏菲分手,是风流天性使然还是爱情变味呢?或是别的种种矛盾呢?毕竟爱情的事只有那俩人最清楚,但遗憾的是电影没交代,让人感觉非常像偶像剧那简单的思维。苏菲选择常瑞,仅仅是靠那段时间的愉快相处吗?要知道空窗期外人入侵是非常容易的。常瑞的性格并没刻画的十分清晰这也是我觉得结局非常完美但根基却那么容易松动的原因。

          回到现实中看看,我们这样80后的同学,或多或少都像苏菲那样恋爱过,被一个人伤害或把别的人伤害过。或多或少都经历过恋爱初期的甜蜜和日后平淡所致的磨合纠结。就像王姬妈妈说的,那都是因为爱了,所以才会对一个人在乎,所以在你心里那个人的分量和别人不可比拟,他犯的任何经意或不经意的错误,在你这就都会变成大大小小的伤。越在乎,伤越重。无论是过去的,还是正在经历的。说到这,不得不提下片中下半部分插入的那个卡通,我觉得挺亮点的。有个小男孩,他一天醒来后发现脑袋上长了一个大盒子,他就每天把看到的经历的事情写下来放进这个盒子里。可是有一天他遇到了车祸,盒子撞碎了,记忆丢了一地,醒来后,什么也没有了。他难过的到处找他的记忆,却不经意碰上一个拉小提琴的可爱女孩,他爱上了她,他没有继续寻找过去的记忆,而是拉着她的手幸福的飞向了未来。

          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道理,真正清空放下了,才能继续上路。可是我们这些人中,是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放下呢?这或许和个人的性格有关,有的人难以做到,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和EX们纠缠不断的故事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但事实证明,只有最没心没肺,能忘掉以前的伤害重新收拾好自己涣然一新上路的人,才更有可能获得幸福。

          但也还有一种爱,我是十分的喜欢。它不是十全十美的契合,不是没有争吵和矛盾的痛苦,不是没有外来因素的诱惑,不是没有激情过后的平淡,而是双方始终都用最真诚的心去克服,去实践不离不弃的诺言。就像蚌一样,每次受到外界的刺激,都会分泌珍珠质,直到一层一层,日复一日将那颗心里的核裹成珍珠。相爱的人也会在摩擦中受到来自对方的很多伤害,我们是不是也该像蚌一样,每次都能将心包裹得更柔软些,宽容些,体谅些,直到最后炼成属于彼此的珍珠时,直到在那平淡得几乎像白开水一样的日子里,还能深情地望着他,就像你刚开始爱上他一样。

        此时脑海里,只是浮现出那首短诗:

        死生契阔 与子相悦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如果能获得这样的爱情,我将幸福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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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

    Aug 5, 2009

    通往紫金山的小路

     

     就是这么喜欢绿

     

    紫金山天文台

    当时我们正下山,请一位正上山气喘吁吁的MM照的 ^ ^

     

     河海校园

     

    紫金山上大大小小的观测台,远处是最高峰,我们是从最高峰下山走到这边天文台的,照片上还能看到缆车的白色线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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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爬山的那天阳光好大,好多照片都眯眼了,实在是放不上来=。=

    在南京的三天我们硬是住在最有名的汤包店旁吃了三天汤包,吃到最后一天要回上海了我俩相视无语心中百般滋味。。。(那可真是汤包虽好可不要贪杯哦。。。)

    这是两个月前的照片了,呵呵,我好懒更新的,现在才放。这两个月中的某天我们过了一周年纪念日,可是一点都不浪漫,本来定好饭馆吃饭,结果下了大雨,他淋了落汤鸡,那天吃饭前还不知道是为什么事情闹了点小别扭,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 不过吃完两个人又没心没肺地好了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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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游前序

    May 27, 2009

        早在5月初就计划端午节和GG出去玩一趟,我煞有介事做了几个地方的攻略,吃住行一网打尽的那种,有杭州,雁荡山,江郎山等。想届时兴冲冲拿给他看,并风情万种的问候句:君想选哪一款啊~?哈哈,想想就美滋滋的,结果没有美起来,人家根本不刁我攻略,酷不拉几地扔了句:“最想去南京!”
        俺的怨妇情结小小的发作了一下,南京可不在我这次的计划内啊。虽然两年走马观花的华东游在南京小呆了一天,印象还是不错的。GG在南京念的大学,初次和我出去玩也没具备探索新地方的冒险精神,最后我妥协了,放弃了至爱的山水,回归城市游,南京就南京吧:)
        于是重头做南京的攻略,首先,我很没出息的上大众点评把好吃的餐馆小吃一一包罗了,哈哈,看到时候能找到几个地方。南京对于我来说,印象中是和我的家乡武汉有几分相似的城市。同在长江沿岸,同为著名火炉,高等教育同等发达,主街道上都有高大的梧桐树,都有市内湖,都有著名的长江大桥,生活气息都很足,只不过南京温和,武汉更加火辣。呵呵,相似点还真多啊。

         不过说到这里,想到不知为什么,我一直是以武汉的火辣爽快引以为豪的,我丝毫不介意人家说武汉脏,人素质低,去在意和辩论只会让自己陷于更加纠结无可奈何的境地。喜欢她的人自会了解她的好,不喜欢的人我们又有什么好强求的呢?武汉的确有很多不好,但这些缺点同时也组成了它个性特点的一部分。这就像一碗清淡鲜美的汤和一盆五味杂陈的麻辣锅是有显著差别的。汤会给你愉悦的享受,让日后回味起来还保留着初尝时的清怡,这种享受是不带一丝杂质的;而我的武汉就更像那盆麻辣锅,不爱醋吗?我偏要加,不爱花椒吗?我也要加,不管你喜不喜欢,我这里就是有这么多,爱吃不吃吧。呵呵,我想,味道十足的麻辣锅或许就是那么多在武汉生活过的学子日后想起她来还恋恋不舍肝肠寸断的原因吧。即使回忆起来有诸多不好,可她就是会强烈的刺激你的味蕾,欲罢不能。如果武汉什么都好,都那么完美,她就不是我的武汉了。(对武汉实在没感觉的童鞋绕行)
         我的武汉,是有山有湖的秀气,有江的气势,有轮渡的长鸣,有码头的市井,是不施雕琢的自然风味。巍巍然于蛇山上的黄鹤楼,上千年来守望着东去的长江,守护着脚下三镇繁衍生息的人们。人们仿佛还没意识到赐予自己的资源是这么丰富啊,依旧大部分心安理得的生活在社会底层,那现在依然存在的窄小弄堂不知哺育过多少代人,夏日搬出竹床摇扇纳凉拉家常,冬日腌鱼腌肉和衣服一起搭挂在过道里,一辈子好似就这么春夏秋冬地过去了。当然,一定少不了邻里间的对骂,有那么几个女人一定是泼辣刁钻斤斤计较的;也一定少不了几个男人聚在一起打牌搓麻吹大牛,这对他们来讲就是生活。在武汉,你不会看到几个男人吃饭最后还AA付钱,即便囊中羞涩也要抢着打起来,这时候面子比荷包重要,在武汉,你可以沿街买到各种好吃的东西,卖家分量足价格低且会告诉你我这家的东西别家吃不到。天知道在上海我面对一盘精美却量少的菜肴,是多么的怀念武汉一盘巨大的不加修饰的小炒啊,那种味道是没有距离,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我的武汉,她朴实,热情,容易知足。对于实实在在的生活来讲,有什么能比这些更能打动人呢?
        有时候我会想旅行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去寻找美丽的风景,去发现更多的可能性,是不是也就是为了给日常生活做个面膜----来点美的补给,给脸部带来暂时的细腻光滑。等你回到家,同样还是要风吹日晒,过朝九晚五的过生活。旅途的风景是短暂的,虚实的,别人的,因为承担了逃离的分量所以格外美丽。对于生活在那里的人来讲,你眼中的美不过是他人普通的日常生活而已。所以我一直对那些铲断了自己的生活,在旅途中无根漂泊的人是敬佩的,把风景变成生活需要的勇气是无所谓的,因为我们中大多数人都有所谓,所以只能隔段时间做次面膜了。(MS这个比喻好像不适合男同胞们哦,hoho)。

         本是想写南京游玩前的心情的,却变成了对武汉大大的抒情,实在有借花献佛之意啊,呵呵。不过我写前压根没想到会扯到武汉的,是不知不觉对比时不小心勾画出了对武汉的情意。至于南京,明天这个时候我就在那了,应该正在满街找好吃的吧,哈哈。我订了鼓楼区湖南路的一家宾馆,湖南路可是占据了我攻略一半的美食佳肴,但愿到时发誓吃遍一条街的时候,不要像从前一样肚子不够第二家就倒下来。 ^ ^

         就知道吃,是不是太没出息了。Let's go!回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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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客&迷魂记

    May 8, 2009

    深夜,反复听《新房客》&《迷魂记》

    成长中特定阶段喜欢过的国内音乐人:徐怀钰(初一),任贤齐,陈升,陈奕迅,何欣穗,许巍,李志

    但他们,有的过了就淡了,成了那段年龄的回忆

    只有王菲,一直不曾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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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想听窦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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